轉知-臺南市 105 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有效教學國際論壇
一、參加對象
(一)本市中小學教師。
(二)本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成員、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輔導員、種子學校代表。
(三)本市國教輔導團輔導員。
(四)開放鄰近縣市中小學學校教師報名
二、報名與注意事項
(一)請本市中小學教師於 105 年 5 月 26 日前至本市學習護照報名
(二)請外縣市教師於 105 年 5 月 26 日前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
(三)為響應環保,本此活動不提供紙本講義,將於活動辦理前以教育公告方式提供簡報與教學資料,請報名者於 105 年 5 月 24 日後本市教育公告系統逕行下載列印。
三、日期與時間: 105 年 5 月 28 日(星期六)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 30 分。